西方文论关键词|王丽亚:后殖民叙事学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摘要:作为“后经典叙事学”中的重要分支,“后殖民叙事学”倡导形式研究与文化批评彼此互涵的观念,主张以结构主义叙事学揭示的一般规律为参照,分析后殖民小说和族裔小说的形式殊相与美学特征;同时,借用后殖民文化批评立场,理论家们重视作品历史语境以及作家叙述立场,强调从具体语境中辨析暗含在形式策略中的身份政治意蕴,揭示形式艺术的历史生成与文化意义。在阐释实践中,后殖民叙事学遵循结构主义分析原则,通过分析作品语言样式、叙述模式、叙述声音等结构要素在作品中的运用情况,揭示结构安排以及修辞策略对作品主题的贡献。本文介绍后殖民叙事学发生与演进的过程,评述其理论立场与阐释方法,展示叙事形式分析对后殖民小说研究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后殖民叙事学;历史语境;文学方言;集体叙事;文化身份;
作者简介:王丽亚,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19-20世纪美国小说;英语小说叙事形式与修辞。
文献来源:《外国文学》2022年第3期
略说
“后殖民叙事学”(Postcolonial Narratology)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叙事学研究领域。与“后经典叙事学”(postclassical narratologies)对历史文化语境的重视相对映,后殖民叙事学关注与殖民历史相关的后殖民小说与族裔小说,以结构主义叙事学对叙事艺术一般原则的认识为参照,分析作品在故事形态、语言方式、叙述策略上的形式特点;同时,立足于作家族裔文化身份(cultural identity)以及作品产生的历史语境(historical context)与文化氛围,研究者们致力于揭示暗含在形式结构与叙述策略中的作家意图与叙述立场。
后殖民叙事学对社会文化语境的强调曾引发争议。有学者认为,用叙事学方法解读后殖民叙事作品,透视形式结构与美学特点背后的身份政治,将促进评论界对“非西方”作品的叙事艺术展开研究,对拓展叙事学理论研究也大有裨益;也有学者提出,用叙事学方法解释后殖民小说,这不过是对叙事学理论的应用,因此不属于叙事学研究。立场不同,认识也各异,不过后殖民叙事学引发的争议表明,后殖民文学的形式研究已经广受关注。回顾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持续展开的阐释实践与理论思考,我们可以看到,后殖民叙事学倡导的语境化阐释已经为叙事学界广泛接受,其间涌现的不同方法与理论视角推动了叙事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之间的互动与对话。
综述
后殖民叙事学:发生与发展
1996年,叙事学理论家弗卢德尼克(Monika Fludernik)在概述叙事学理论发展态势时指出,将叙事形式分析与社会文化批评进行结合,这一新动向值得关注。她把研究者们关注的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一、女性主义批评与结构主义形式分析之间的关系;二、叙事学对族裔与后殖民研究的积极响应;三、叙事学研究对福柯权力话语理论的借鉴与利用(359)。在她看来,议题不同,但研究出发点趋同,即将后结构主义思想引入叙事学研究,打通形式分析与主题阐发、诗学研究与政治批判之间的壁垒,分析蕴含在叙事形式中的权力关系。以“意识形态与权力”为标题,她在讨论第二个议题时选取了常见于族裔小说中的某些形式特征(如人物方言、第二人称叙述),辨析“形式革新”在后殖民小说中的主题意义。弗卢德尼克对“新动向”的洞察,以及对核心议题的把握,为后殖民叙事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提出“后殖民叙事学”这一术语,并从理论角度加以阐述,这一工作开始于2002年。德国学者吉姆尼希(Marion Gymnich)提出,“后殖民叙事学属于叙事学分支”,它关注作品叙事结构,同时考察后殖民研究领域里的核心问题,如族裔文化、种族身份、阶级矛盾以及性别歧视。简言之,后殖民叙事学强调“通过分析叙事形式发现蕴含在作品中的权力关系与权威话语”(61,76)。至于方法和路径,吉姆尼希认为,可以借鉴女性主义叙事学批评模式,但更多的注意力应该落在作品的语言方式上(62-63)。三年后,结构主义叙事学理论家普林斯(Gerald Prince)发表文章《论一种后殖民叙事学》,标志着后殖民叙事学进入了叙事学理论视野。回顾后结构思潮下多元化演进的叙事学流派,普林斯指出,后殖民文学批评发展态势强劲,然而有关叙事学与后殖民小说相关性的理论探究工作却迟滞不前。导致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关于“叙事”的定义过于狭窄,难以描述与结构主义范式有出入的叙事作品。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他倡导理论家们将后殖民文学纳入叙事学研究范围,从诗学研究和叙事批评两个方面展开分析。换言之,关于叙事艺术内在规律的探究固然重要,针对具体作品形式特殊性的阐释同样具有意义,后殖民小说的形式特殊性无疑属于叙事学研究范畴。他特别提到,后殖民文学本身并无文类边界或内在属性,譬如许多被冠以“后殖民小说”的叙事作品往往兼具现代与后现代风格,既有后殖民立场,也有女性主义主张。基于这一认识,建构后殖民叙事学就无需重新定义叙事学或后殖民文学,重要的是调整立场,从后殖民批评视域“重新思考”作品的叙事特征(374-75)。
普林斯避免把后殖民小说看作具有内在形式差异的叙事样式,强调从后殖民文化批评立场“重新思考”作品的形式特点;这一主张表明,后殖民叙事学需要读者对作品进行精细的形式分析,也需要读者对隐含在作品中的价值取向保持立场自觉。将价值判断与文化语境引入叙事学研究,这一主张意味着对结构主义叙事学框架的突破。2007年,在俄亥俄大学举办的专题讨论会上,叙事学家们围绕叙事理论所针对的内在规律普遍性与具体阐释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展开了广泛讨论。美国学者理查逊(Brian Richardson)提出,结构主义叙事学忽视族裔与后殖民小说,殊不知这些作品包含了丰富而别样的形式艺术,对它们展开叙事分析有助于揭示诗学一般原则与文化特殊性之间的历史意义(3)。这一观点与普林斯在1990年代提出的观点基本一致。在一篇论及“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依据的文章中,普林斯指出,“结构主义叙事学为阅读与分析一般叙事作品提供了阐释工具”。借助这些工具对具有特殊形式的作品展开分析,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阐释实验,既能验证叙事学提出的各种“分类”,还能考察那些“可能被忽视、低估或误解的叙事要素”(“On Narratology”77-78)。
诚然,有关叙事诗学与叙事批评关系的讨论并非由后殖民叙事学引发。20世纪80年代女性主义叙事学出现时,叙事学界有过类似的讨论。以诗学研究的内在性、抽象性以及普遍性为依据,有学者提出,纯粹的叙事诗学研究无关社会文化语境,也不涉及价值判断(Diengott 42)。也有研究者认为,抽象的理论来源于具体的阐释实践;从性别政治角度解释作品形式技巧,有利于丰富叙事理论(Lanser,“Shifting the Paradigm”52-53)。回顾这场讨论,我国叙事学家申丹指出,非历史的、抽象的形式主义叙事学与历史的、具体的“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叙事研究,二者之间并无本质界限;原因在于,针对叙事形式的诗学研究本身有其理论语境,并在此后的批评语境中变化与发展(Shen 164)。这一认识点明了叙事诗学研究本身的历史语境,以及它与叙事阐释之间的互涵关系与演进过程。从诗学研究内部观察,叙事诗学专注于探究“叙事语法”的构成与内部规律,正是这种对诗学及其“语境”的自觉意识为理论自身发展注入了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从文化、历史、性别、阶级立场等外部“语境”切入的阐释势必顾及形式生成的外部动力。就理论应用而言,叙事诗学研究揭示了叙事艺术内在规律与叙事成规,为我们发现、辨识具体作品的形式差异提供了重要理论参照,使得我们对某些背离“成规”与“通则”的形式技巧变得更加敏感。在这一点上,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雅可布森(Roman Jakobson)提出的“主导”(dominant)概念具有启发意义。在论述文学语言诗性功能及其结构功能时,雅可布森指出,文学作品通常以一些具有“主导”地位的样式表达意义,以此确立这些样式在作品表意等级关系中的中心位置;但同时,构成艺术要素与结构关系的“主导”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衍变并产生各种偏离“主导”的现象(82,87)。总之,“主导”与“偏离”(deviation)之间相对独立又互为渗透的奇特关系构成了艺术规律的历史生成与演化。略作引申,我们可以说,结构主义叙事学起初对种种“主导”的描述与归纳主要以欧美小说传统为依托。依照常识可知,以归纳法推演的理论可以概述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但难以涵盖叙事艺术的多样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构主义归纳的诗学不再适用于具体阐释;相反,以叙事学提供的一般形式规律和美学特点为参照,我们可以发现后殖民叙事作品在谋篇布局、运用策略、修辞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
与经典叙事学理论及其阐释范式为参照,批评家考德威尔(R.C.Caldwell,Jr.)在论及加勒比法语作家康斐恩(Raphaël Confidant)的作品时提出,后殖民小说在故事形态、叙述策略以及语言方式等诸多方面明显不同于欧洲小说传统,而正是通过这些差异化表达,小说家们展现了国族文学传统以及历史意识(303)。考德威尔的观点令人联想到后殖民文学批评对“逆写”(write-back)姿态的强调,即以“挪用”(appropriation)和“戏仿”为基本策略表达对西方文学传统及其“东方主义”(Orientalism)意识形态的反抗与颠覆(Ashcroft et al.32)。这一认识与后殖民文学的政治化定义密切相关。
依照阿皮亚(Kwame Anthony Appiah)的观点,“后殖民文学”产生于前殖民国家,涵盖国家独立后涌现的所有文学作品(119)。这一定义表明,后殖民文学具有明确的时间和空间坐标,且有着明确的国族身份立场。以20世纪中叶以后持续推进的殖民解放与民族独立运动为时间轴,阿皮亚的后殖民文学版图涉及从非洲到加勒比、从亚洲到大洋洲国家与地区的文学园地。后殖民理论家杨(Robert Young)与其立场相似,指出后殖民文学发生于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与欧洲殖民历史密切相关,因此后殖民文学以揭露殖民历史、展示民族国家文化身份为主要目的(13)。这一看法表明,后殖民文学肩负去殖民化与展现民族国家文化的双重使命。应该看到,后殖民作家强调对殖民时期的西方文化及其“东方主义”展开“逆写”。不过,以殖民/被殖民、西方/非西方为二元对立项,这一简约化认识忽视了后殖民文学内部的差异性。以英语后殖民文学为例,遭遇英帝国殖民统治的前殖民地作家大多用英语进行创作,其作品构成了独特的“英联邦文学”(Commonwealth Literature),可以说,英语语言以及叙事文学传统广泛影响“英语后殖民文学”,呈现出语言和叙事样式的相似性;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殖民历史和本土文化各不相同,不同国家的后殖民文学势必各具特点,需要具体而论。
与后殖民文学批评的差异
与后经典叙事学名下其他研究范式的命名方式类似,后殖民叙事学采用了“后殖民”+“叙事学”联合表达式,不过这并不等于将后殖民文学批评与叙事学进行简单合并。为了更好地理解后殖民叙事学理论立场及其相应的分析方式,我们有必要先了解后殖民文学批评的基本立场。
上文提到,后殖民文化批评认为,后殖民文学与民族国家独立解放事业、去殖民化运动密切相关。以这一认识为阅读立场,后殖民文学批评对西方文学经典展开“重读”(revisit);同时,将展现民族文学传统视为文化使命,批评家们重视本土化写作,关注作品的叙述立场(任一鸣18-19)。依照不同的研究对象,后殖民文学批评围绕两个方面展开。其一,以后殖民立场重读西方经典,揭示隐含在故事内容与叙述形式中的“东方主义”;其二,聚焦于出自前殖民地国家的作品,梳理民族文学传统与文化思想,建构“族裔经典”(Palumbo-Liu 19)。
在“重读”经典阶段,批评家们主要采取萨义德(Edward Said)提出的“对位阅读法”(contrapuntal reading)。在《文化与帝国主义》一书中,萨义德借鉴了法农(Frantz Fanon)倡导的反抗立场,结合他本人提出的“东方主义”理论,提出了著名的“对位阅读法”。在他看来,18、19世纪英国小说不乏对殖民地历史的描写,但普通读者一般难以察觉,原因在于小说家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手法,比如将发生在殖民地的事件排除在情节之外;然而,正是这一处理方式为小说家提供了解决情节冲突的有效方案:比如安排人物前往殖民地,使得故事“圆满”结束。依照萨义德的看法,18、19世纪英国小说中常常出现类似笔法,它要求读者在作品结构与外部社会所指之间来回切换,从中发现作品在帝国文化语境中的“态度结构和指涉结构”(51-53,67)。萨义德关注英国殖民地这一史实在英国小说中时而缺损、时而呈现的展现方式,目的在于阐述小说艺术与帝国文化之间的互为构筑关系。这种阅读方法把小说看作与历史条件相关的知识话语,对于辨析文化展现领域里的知识与权力关系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把小说视为帝国历史与殖民意识形态的等价展现,这一认识有失偏颇。事实上,英帝国时期的英国小说存在诸多差异,其中不乏对帝国与殖民问题的质疑与抨击。这是另外一个庞杂的议题,此处略过。
与后殖民文学批评对传统小说展开的总体批评形成对照,后殖民叙事学同样重视“重读”经典,所不同的是,从叙事学角度展开的“重读”不限于后殖民文学。普林斯在《论一种后殖民叙事学》一文中提出,后殖民文化研究涉及的一些重要议题,如“混杂、移民、他者、碎片化、多样化,以及权力关系”普遍存在于英语小说中,凡是涉及这些议题的作品均属于“后殖民文学”(373)。将“后殖民”移出时间与地理范畴,这一做法拓展了后殖民文学的研究范围,使得族裔小说、流散裔小说等非主流、非西方叙事类型进入了后殖民叙事学的研究视野。至于阅读方法,普林斯主张参照结构主义叙事学对叙事作品的区分,从“故事”和“话语”两个层面展开分析。他特别提到,在故事层诸多要素中,故事空间与后殖民小说反复书写的身份主题的关系尤为密切;为了揭示这一议题的主题功能,他认为有必要对故事空间与视角、声音之间的结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376)。他强调,关注视角、声音以及语言方式,尤其是那些以“叙述人称”为标识的个体或群体“声音”,有助于发现叙述者与群体之间的异同关系(379)。除了倡导关注作品宏观结构特征以及结构成分之间的连接点,普林斯重视后殖民小说的语言方式。在他看来,后殖民小说家通常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这主要表现在语言方式上,因此有必要仔细分析作品的句法、语义以及语用特征(375)。普林斯提出的这些观点,堪称后殖民叙事学研究的技术路线。
前面提到,后殖民文学批评的第二个重点是对前殖民地国家的现当代作品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其形式规则与美学特征,整理民族文学与文化传统。饶有兴味的是,站在后殖民立场上进行创作的作家并不总是严格区分“西方”与“非西方”文学传统。或者说,后殖民文学作品既有“西方”文学文化传统,又有民族文学文化传统,这一特点集中体现在当代后殖民作家对西方经典的“重写”(re-write)现象中。大约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英语小说界涌现了一批以经典小说为“前文本”(pretext)进行再创作的叙事作品。英国小说史上的经典作品,如《鲁宾逊漂流记》《简·爱》《远大前程》《黑暗之心》等,以不同的互文结构出现在一大批当代英语后殖民小说中,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后殖民经典重写”(postcolonial re-writing;Mukherjee 18)。有研究者认为,这些作品意在拆解文学经典代表的帝国价值与殖民主义立场,继而“取代”其经典位置,成为后殖民文学经典(Widdowson 494)。如果我们对这些作品的叙事结构与策略加以观察,或许会有不同的发现。就这些作品的情节结构而言,这些“改写”之作的常规做法是从“前文本”中抽取一条情节辅线展开叙述,使之成为作品的主要情节,以此映衬两部作品在人物关系、时空结构方面的置换与反差。澳大利亚小说家卡里(Peter Carey)的小说《杰克·麦格斯》(Jack Maggs)便是这样的例子:小说以《远大前程》第三十九章中“英国罪犯”麦格威奇与其“养子”见面这一“情节急转”(plot twist)作为开端,讲述前者重返英国后的不幸遭遇,以此展现英国国内的社会危机。
当代英语后殖民小说叙事样式新颖,主题丰富,“重写”只是其中的一种样式。透视这一现象,反观英语后殖民小说与小说传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后殖民小说固然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它与英语小说传统又有着密切的相关性。从这个角度看,后殖民叙事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拓展了叙事诗学研究范围;作为一种跨文化的阐释实践,它也有助于突破后殖民文学批评长期囿于“逆写”和“反抗”模式的阅读范式,促使后殖民文学批评走向文化比较与比较诗学研究。
形式分析要点
后殖民叙事学支持“后殖民批评”(Postcolonial Criticism)立场,主张通过分析形式特点揭示蕴含于作品中的文化、历史与政治意义,继而分析形式策略与身份政治之间的勾连关系。以此为目标,后殖民叙事学集中于两方面的工作:其一,参考后殖民文学批评提出的“抵抗式阅读”(resisting reading),重新审视18、19世纪经典小说,剖析情节结构、人物形象、话语方式暗含的种族歧视与文化偏见;其二,关注当代后殖民小说,分析作品在视角、声音、语言方式方面的特殊样式,呈现作家以形式策略表达的叙述立场与价值观念。前者注重读者自觉接受的后殖民阅读立场,后者重视作家以特定叙事策略预设于作品中的邀约机制。为了明晰起见,我们将选取一些广受关注的议题逐一进行介绍与评述。
一、语言与文体
对于后殖民作家而言,语言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具体到英语后殖民文学领域,如何看待英语语言?是否用英语进行创作?作家们的倾向存在较大差异。例如肯尼亚作家恩古吉(Ngŭgĩwa Thiong’o)起初用英语写作,但他在1977年宣布“从此告别英语”,改用东非部落语言进行创作,以此表示摒弃“殖民语言”及其意识形态(xiv)。然而尼日利亚小说家阿契贝(Chinua Achebe)认为,英语在殖民历史条件下的确是殖民者强加给被殖民者的语言,但在殖民解放以后英语实际上是非洲英语作家及其作品进入世界文学的重要途经;当然,为了展现民族文化传统,他倡导非洲作家对英语加以改造,用“崭新的英语”言语方式进行创作(349)。
从叙事交流角度看,前殖民地作家用英语进行创作有利于作品进入英语世界,为广大英语读者熟悉与接受。用英语进行创作,并不意味着使用帝国语言。当今世界,全球化快速发展,英语已经成为世界范围的通用语言。在文学领域,正是得益于英语语言的流通性,英语后殖民文学才能从边缘迂回进入“世界文学”。后殖民理论家博艾默(Elleke Boehmer)在论及这一态势时认为,用英语进行创作的后殖民作家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群体:一部分移居到了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另一部分生活在前殖民国家;不同的生活空间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使得语言样式各有差异,表现为不同的“混搭”(hybridity)特点(249)。可以说,值得探究的并非英语是否是“殖民语言”,而是英语在具体作品中的各种变体。
针对英语后殖民小说中由多种语言方式“混搭”而成的“文学方言”(literary dialect),吉姆尼希指出,“文学方言”的社会意义不同于“标准英语”;小说家安排某些人物(或叙述者)使用方言,让另一些人物(或叙述者)使用标准英语,绝非任意而为(64)。聚焦于“异故事叙述”(heterodiegetic narrative)和“同故事叙述”(homodiegetic narrative)两种模式,吉姆尼希考察了标准英语和非标准英语的不同分布。以19世纪英语经典小说与当代后殖民英语小说中的一些代表作为例,她分析了叙述者和人物的语言特点,归纳出三种基本样式。限于篇幅,我们用图表归纳如下: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同故事叙述”还是“异故事叙述”,都包含三种语言(标准英语、非标准英语、外来语),不过从具体作品来看,叙述者与人物的不同的“语言关系”(linguistic relation)具有明确的主题意义。以美国华裔作家梁文焕(Monfoon Leong)的故事《方荣的新年》(“New Year for Fong Wing”)中的一个细节为例,吉姆尼希指出,全知叙述者在提到广东地区的纸牌游戏“番摊”时直接用汉语拼音fan tan表示,人物对话也带有明显的“洋泾浜语”特点;反观作品的“异故事叙述”模式,我们很容易发现,用方言说话的人物处于社会边缘地位,而叙述者安排人物如此说话,相当于赋予他们以“声音”,直接呈现人物的文化身份。耐人寻味的是,当同样的语言分布出现在“同故事叙述”情形中时,我们看到了不同的位置关系。加拿大华裔作家英格肯特(Garry Engkent)的作品《妈妈为什么不会说英语》(“Why My Mother Can’t Speak English”)采用主人公叙述,讲述了母子二人在加拿大生活的不同感受:儿子出生在加拿大,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而母亲只会说几句“餐馆英语”。与故事题目相契合,作品通过主人公的标准英语揭示了华人移民在加拿大英语环境中的局外人身份。
通过辨析“文学方言”在“异故事叙述”和“同故事叙述”两种情形下的分布情况,我们可以发现语言使用者对所处文化语境的认同感。这一方法有效地避免了对非标准英语文化意义的简单解释。“非标准英语”内部存在不同语言混杂产生的差异,需要读者根据具体作品加以辨析。例如在非洲裔美国小说中,非洲裔英语具有双重意指结构:一方面是黑人土语方言在发音与拼写上的特殊“表意”符号,另一方面是通过模仿标准英语与主流文学传统获得的修辞表意。依照非洲裔文学理论家盖茨(Henry Louis Gates,Jr.)的观点,非洲裔美国文学的表意系统具有“双声”,看似黑白兼有的双声实际上是以黑白传统为基础的多重表意结构,它以戏仿为基本策略,赋予转义(trope)以特殊的文化寓意(xxii-xxiv)。英语后殖民小说与族裔小说中的非标准英语样式丰富,与标准英语在作品中的分布方式也各不相同,需要我们针对具体文本展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二、叙述声音与集体叙事
结构主义叙事学重视叙述者在“叙事交流”(narrative communication)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承担的功能。小说家选择什么样的叙述者讲述故事,不仅包含了作者的审美意图,同时还是一种修辞策略,作用于“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之间隐秘的叙事交流。后殖民叙事学对“谁是叙述者?”以及相应的叙述模式、特别是表达价值立场的“声音”给予高度重视。美国叙事学理论家理查逊(Brian Richardson)认为,与欧洲小说传统中常见的第一人称叙事形成差异,不少后殖民小说家倾向于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作为叙述者,这种独特的“集体叙事”(collective narrative)以及“声音”背后大有文章,蕴含了作家对文化身份的集体认同以及对殖民统治的集体反抗;对这一现象加以归纳、分析,揭示蕴含其中的美学与文化意义,有助于构建“集体叙事诗学”(3-4)。
理查逊的观察指出了“第一人称复数叙述”在族裔文学与后殖民小说中的普遍性,强调了语法人称“我们”与民族文化身份之间的象征对应关系,这一立场借鉴了女性主义叙事学对叙述声音与主体意识关系的认识。女性主义叙事学倡导人兰瑟(Susan Sniader Lanser)在《虚构的权威》(Fictions of Authority)中提出,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关注隐匿在叙述声音中的叙述权威与性别意识(15)。以19世纪英美小说为例,她发现,一些女作家采用背离常规的叙述声音,如以故事人物作为叙述者,但在描述其意识活动时小说家改用语法人称“我们”;这一策略意在引导读者把叙述者看作“其他人物的代言人”,并赋予其观察立场以“集体愿景”(249)。兰瑟认为,语法人称“我们”代表了故事世界里的集体视角与“群体声音”(21)。女性主义叙事学关于“叙述声音”的延伸解读对后殖民叙事学关注的“集体叙事”具有启发意义。
当然,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并非后殖民小说中的独有现象。例如,不少维多利亚小说以全知叙述模式开篇,但在描述故事世界时出现语法人称“我们”。米勒(J.Hillis Miller)在论及这一现象时指出,这一策略能够有效地引导读者“走入”故事世界,继而接受全知叙述者的价值与立场(78)。也就是说,“我们”不是故事的叙述者,而是作品的叙述立场。从逻辑上讲,叙述行为由单个叙述主体(全知叙述者或故事中的人物叙述者)完成,因此,语法人称“我们”强调了言说者代表的集体立场。依照马戈林(Uri Margolin)的观点,“我们”不是指讲述或书写故事的某个主体,而是“介于第一人称和第二/第三人称之间的中间状态”;叙述者是故事里的某个成员,但他/她代表的是集体立场(423)。后殖民叙事学分析重视第一人称复数的叙述现象,要义也在于此。
第一人称复数在后殖民小说中具有集体象征意义,但这并不是说,以第一人称单数呈现的“自我叙述”(self narration)只用于表述个体叙事;相反,后殖民小说家常借用自传叙事展现民族与国家历史,非洲裔美国作家艾里森(Ralph Ellison)的《隐形人》(Invisible Man)、印度作家安纳德(Mulk Raj Anand)的《贱民》(Untouchable)、加勒比作家拉明(George Lamming)的《在我皮肤的城堡里》(In the Castle of My Skin)都是典型例子。印度裔英国作家拉什迪(Salman Rushdie)的《午夜的孩子》(Midnight’s Children)堪称这方面的代表:以主人公萨利姆为叙述者,小说呈现了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同时,叙述者在回溯往事的过程中不时采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多次提及与他同时出生(1947年8月8日)的一千零一个孩子,这一安排使得萨利姆的故事具有国家象征意义,可以说《午夜的孩子》以自传体小说讲述了国家和民族历史。这个例子说明,叙述人称在后殖民小说中固然重要,但人称本身并不具有身份政治意义,真正重要的是人称在具体作品中与其他叙事要素之间的合成关系。
三、重复与省略
后殖民小说中另一个常见现象是重复叙述(narrative repetition)。例如在恩古吉的小说《一粒麦种》(A Grain of Wheat)里,叙述者用插叙、倒叙多次提到主人公在拘留营里的遭遇,以此揭示英国殖民者的暴行,以及这一事件在人物内心留下的深刻创伤。与重复叙述相反,有些事件多次发生,但在小说中只寥寥数语一笔带过。例如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在概述黑人小姑娘皮科拉的日常生活时提到:“每天夜里,她必定祈祷,恳求上帝赐予她一双蓝眼睛”(46)。在这两个例子里,前者是对单个事件的重复呈现,后者是对多个事件的压缩处理。
后殖民文学评论家们在解读上述现象时通常从作品主题入手,分析事件对经历者造成的心理创伤,展现殖民统治下族裔群体的悲惨遭遇。文学评论家艾曼(Ron Eyerman)指出,非洲裔美国作家重复叙述奴隶贸易,说明这一历史事件在非洲裔美国人集体记忆中的“文化创伤”(188)。南非作家库切(J.M.Coetzee)在谈及自己的创作动因时提到,种族主义、奴隶制以及殖民主义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如何书写这些历史事实,反思历史与现实关系,应是当代作家的历史使命(98)。观察点不同,但是立场相同:个体的不幸遭遇代表了作家对殖民历史的深刻反思。用后殖民理论家法农的话来说,殖民掠夺、殖民主义以及种族和文化歧视导致“地球上受苦的人”生活在“错位”与失常状态中,其创痛犹如被突然截肢(112)。将心理学范畴的“创伤事件”(Caruth 4)与叙述关系引入后殖民文学批评,强调了殖民历史对被殖民者造成的灾难与创伤(Craps and Buelens 4)。
如果说重复叙述在后殖民小说中意味着表达集体记忆和疗愈文化创伤,那么,“省略”(ellipsis)则是以有意抹去信息为策略强调信息本身具有的主题意义。不妨以坦桑尼亚作家古纳(Abdulrazak Gurnah)的小说《乐园》(Paradise)为例略作说明。因为父亲无力偿还债务,非洲穆斯林少年优素福作为抵债品在阿拉伯富商家中充当仆役;父亲究竟欠下多少债务,对于盼望回家的优素福而言无疑十分重要,然而小说对此始终未提,而这一处理有违通篇采用的全知叙述模式。也就是说,省略讲述与债务有关的事实,当是作者有意为之的策略:作为“抵债品”,优素福与奴隶无异;省略债务详情,有助于读者发现作品的主题意义。需要说明的是,小说中的省略具有多样性。依照普林斯的观点,省略指叙事作品中某些“未发生之事”(disnarration),即某些可能发生但实际并未发生的事件(“On Narratology”2)。例如,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的小说《他们眼望上帝》(Their Eyes Were Watching God)在介绍黑人女主人公珍妮出场时强调她刚埋葬了逝者回来,但特别提到,埋葬的不是因为患病且有朋友在枕边哀悼的逝者,而是已经在水里浸泡得肿胀的遗体。修辞叙事学理论家费伦(James Phelan)解释这一细节时认为,用“未发生之事”将前一类逝者作为对比,小说揭示了女主人公丰富博大的内心世界以及对真理的追求(62-63)。
结语
“后殖民叙事学”关注后殖民小说在故事样式、语言方式以及叙事策略上的特殊性,提倡以结构主义叙事学对叙事规律的描述作为参照,映衬后殖民小说形式殊相;与结构主义叙事学对叙事形式“普遍规律”的认识形成反差,后殖民叙事学主张将“叙事成规”(narrative convention)置于历史语境中加以观察,辨析“成规”在后殖民叙事文本中的语境意义,以及作品所处的历史文化语境。关注叙事艺术普遍规律,同时注重普遍规律在历史文化语境中的差异化呈现——这种认为普遍与特殊相依并存的立场对于我们解读“非西方”、“非经典”叙事作品的美学特征具有启示作用。以后殖民小说作为研究对象,倡导后殖民叙事学的理论家们在丰富的阐释实践中提出了不少新见解,拓展了叙事诗学研究的范围,也为探究后殖民小说文化诗学提供了理论基础。
《外国文学》
主编 金莉